再網路這一塊分兩個部分
第一部份(部落格)
部落格的主要目的為,藉由在網路上的高人氣提高吉米樂器的知名度及曝光率,
再把部落格的人引導到實體店面以及網路拍賣,部落格只負責廣告、引導並不執行商業行為。
相關執行辦法請看下一篇文章(部落格相關執行辦法)。
第二部份(網拍)
網拍為最多人使用的網路購物方式,
目的是為了在網路市場上真正的佔有一塊地方,
一方面幫助吉米打廣告,一方面也算是提升企業的規模,
網拍這方面就比較複雜,因為會牽扯很多問題,
EX :同行的競爭,就算賣出去了是否有利潤,還有各平台的成本問題,
所以 我想在部落格已經正常運作時,再將網拍上線,在部落格架設時,
一面整理各項商品的資料,一面觀察部落格中的商品的詢問度高低,等等之類的,
可以作為網拍商品的參考。
By阿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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